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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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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2ml;10mg*1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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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2025-04-30

生产厂家: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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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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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生产厂家: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新郑)

    包装单位:

    药品规格:2ml;10mg*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73

    件 装 量:300

  • 【药品名称】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生产企业】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适 应 症】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垂体功能减退症,也用于过敏性和炎症性疾病,抢救危重中毒性感染。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用生理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混合 均匀后静滴。 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严重过 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游离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 脉滴注,可用至每日300mg,疗程不超过3-5日。
    【成       份】 氢化可的松
    【性       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素和抗休克作用。 (1)抗炎作用:对除病毒外的各种病因引起的炎症均有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症状,亦可抑制炎症后期组织的修复,减少后遗症。 (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提高机体的耐受能力,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还有扩张血管,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微循环作用。 【药代动力学】半衰期(t1/2)1.3~1.9小时,蛋白结合率75%~96%,总清除率(CL)21~30L/小时。在肝脏中代谢灭活,只有少量皮质醇从尿中排出,其他代谢产物以葡萄糖醛酸结合或硫酸酯形式从肾脏排出。
    【相互作用】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本品致消化道溃疡作用。 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4.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5.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6.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本品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7.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本品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8.甲状腺激素可使本品代谢清除率增加,故与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9.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本品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0.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失常的发生。 11.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症,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12.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13.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14.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5.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16.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17.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不良反应】 本品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
    【禁       忌】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霉菌感染、水痘、麻疹,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注意事项】 1. 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 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 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 迅速减量、停药。 2. 对诊断的干扰: (1) 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 降。 (2) 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 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 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 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 兴奋试验的结果。 (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 3. 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 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 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 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 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 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 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 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 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 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 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 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 率。 (2) 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 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是 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骨质疏松。【药物过量】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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