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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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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0ml*6支

件装量:100

效期:2025-10-31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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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80028

内码:SPZ0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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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清开灵口服液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药品规格:10ml*6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80028

    件 装 量:100

  • 【药品名称】 清开灵口服液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适 应 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次;儿童酌减。
    【成       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禁       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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