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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片(扑热息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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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5g*10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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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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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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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扑热息痛片)

    生产厂家: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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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规格:0.5g*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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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乙酰氨基酚片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生产企业】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适 应 症】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0.3~0.6g(一次l~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 超过2g(7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 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 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成       份】 对乙酰氨基酚
    【性       状】 本品为白色片。
    【药理毒理】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 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 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 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 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2小时血 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 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 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l~3小时,肾功能不全 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 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相互作用】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 患者,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 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 免同时应用。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 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 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 出血。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 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 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 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 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 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 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 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 增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 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药物过量】本品服用过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 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 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以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 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衰或肾小管坏死。曾有报道一次服用815g可致严重肝坏死, 并于数日内死亡。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 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 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对 肝脏有保护作用。不得给活性炭,因它可影响解救药的吸收。拮抗剂宜尽早应用, 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 液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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